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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在临时负责人超期、擅自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被罚3.5万元

小财蜂AI快讯8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在临时负责人超期、擅自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警告,并处罚款3.5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一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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