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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大规模专业调整”能否打破学科设置“琐细庞杂”之痼疾?

编者按

据中国新闻周刊消息,2024年3月,教育部公布了2023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本科专业增设、撤销、调整共涉及专业布点3389个,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尤其是在发展人工智能的时代背景下,很多高校为了响应新一轮科技革命,一拥而上“增”了很多“潮流”专业,如人工智能、智能建造,以及其他各类“智能+”新工科专业。邬大光教授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专访时指出,一些高校一拥而上增设的这些新工科专业,绝大多数缺乏扎实、广泛、精准的市场调研。这些年来,高校普遍存在一个误区:看到哪一种产业重要,就去建立一个对应的专业或学院。但在世界的一流大学里,专业的“潮起潮落”相对罕见,它们不是靠成立新专业或学院来跟踪科技创新,而是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当前的专业调整,是市场“倒逼”的结果,是撼动我国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个契机。下一步,则要真正走出专业与市场脱节的藩篱。

那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应如何看待此轮专业调整?本文指出,对于人文社科学而言,其往往遵循着理工科先行,文科跟上的学科设置逻辑。但在与理工科伴生发展的高速学科建设过程中,的确产生了学科琐细庞杂的现象,并且出现了学科细化与社会事实相疏离的情形。琐细庞杂的学科体系,已经直接影响到其功能及目的,甚至出现了功能与目的反过来从属于学科的科层化要求的异化情形,更无法有效与市场对接。我们应关注当下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过度细化及体系庞杂倾向,进一步推进学科的良性建设与发展本公众号特推出此文,供读者思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公众号立场。

人文社科体系的琐细庞杂倾向及其对学术研究的影响

邹诗鹏 |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本文原载《探索与争鸣》2019年第4期

非经注明,文中图片来自网络

具体内容以正刊为准

除了资源以及必要的规范之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学科归属之间是要适当区分的。置身当下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中的学人,不免会钟情于马克思、韦伯以及涂尔干等古典社会理论家。他们卓越的研究并没有受到所处时代学科建制不够发达的限制,却开创了现代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从法学转到哲学,随后转向经济学,又精于或涉足史学、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数学、化学、农学等诸多学科,但其研究却不是学科性的,而是依问题及其理论引领而展开,且实际上贯穿了自觉的学科批判意识。韦伯虽然意识到与物化时代相伴随的理性化与科层化现象,却没有在意其对学科体系的影响,韦伯关注的还是基于严谨的学科规范及其学术研究应有的中立性。涂尔干具有明确的学科意识,但其创立的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本身又要求超越学科,直指国家与社会责任。当然,也正是从韦伯和涂尔干开始,随着现代大学及其现代社会分工体系一道发展起来的现代社会科学,毕竟已形成并置身于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科规范与学术研究之间总体上说来是平衡有序的,其贡献也是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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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

本文所分析的当下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的琐细庞杂现象,主要还是“国产”的结果,但对问题本身还得进行辩证分析。

20世纪90年代后期大学扩招以来,中国大学专业院系快速发展,是理工科先行,随后文科跟进。在短短三十多年里,我们建立起堪称世界第一的学科体系,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体系。无疑,几十年坚持不懈的学科建设,包括必要的学科规模及其细化方面的建设,对于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内的整个科学研究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形成了有目共睹的研究成果、积累及传统。就此而言,应对体制内通过学科建设所获得的成就有基本的评估,这是我们查找问题并进行检讨的前提。

在高速的学科建设过程中,的确产生了本文所说的学科琐细庞杂现象。20世纪80、90年代,大学的中层主要还是以系为主,如今中国大学中层结构几乎没有系而只有院(有的大学在学院上还有“部”),“系”几乎都成为“院”。随着学科分化,原有的一个学院分成若干个学院,教研室也没有自动消亡,其不仅保留并随着学科增加而增加,还纷纷拓展为研究院、所或中心——当然还有各种看上去不属于或凌驾于学院之上并直属于校方的各种研究院、所及中心。这些研究机构,连同专业、硕士点、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等,形成了一个琐细庞杂的大学及科研单位的学科体系。各大学基本上已习惯于在这些数字上竞争和攀比,种种绩效、评估、排名也助长了这样一种学科发展模式。因此,学科建设陷入了某种简单拼数字的竞争及发展格局。政策层面实际上也不得不顺应这样的发展要求,特别表现为定期进行的学科目录修订与学科点的增设。学科目录的修订虽然会进行一定的调整、合并或者删减。

一级学科提格为门类,二级提格为一级,三级提格为二级。三级学科做得更细,甚至于连课题也可能直接升级为三级学科。老的一级学科做这种细分还勉强,一些新的且本来学科面就小的一级学科,也这样细分,就显得稀奇古怪了。事实上,学科的规划与评价似乎将学科形式的扩张与细分看成是必然的逻辑。一方面是学科数量激增,名目繁多,蔚为壮观;另一方面,学科微观化,螺蛳壳里做道场。往往是旧的僵化的系统尚未过去,新的更为庞杂的学科系统已开始实施,繁复冗赘,叠床架屋。人们发现,在过度细化的学科体系中,很多分布于不同学科的所谓二级、三级学科,从资源、基础、传统乃至于论域都是相通甚至一致的,只是人们似乎已经习以为常,见怪而不惊,或因习惯,或因其他一些因素(如利益因素)。至于隔几年一次的研究生学位点尤其是博士学位点的增设,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更是成为各大学及相关机构工作的重点。

学科设置及学科建设,本是手段,好比建筑工程的搭脚手架工作一样,其功能及目的是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为社会服务。但是,从上述现象上看,在正常的规模及其学科细分的基础上,的确存在着学科膨胀发展及单纯的量化竞争情形,学科体系五花八门、名目繁多,既琐细无序,又缺乏整体感与有机性。学科的琐细庞杂及其管理要求,也必然伴随着科层化乃至于官僚化,常使学科建设的效率大打折扣。琐细庞杂的学科体系,已经直接影响到其功能及目的,甚至出现了功能与目的反过来从属于学科的科层化要求的异化情形。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面表现为如下主要症候。

一是碎片化。有时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也是如此,为了使研究对象更为清楚,需要将对象分解为不同的层面,便于再次聚合,并使研究者形成整体认知。这属于合理的分化与细化,但这里所讲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碎片化,则是学科过度细化的产物。导致人文科学研究碎片化的原因不止一个,但学科的琐细庞杂是其中一大原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问题,大都存在着自身的现实性、整体性及复杂性等问题,且都不是依学科的规律或规范“长”出来的,但人们将问题转变成学科研究对象时,因为学科体系本身的琐细庞杂,会出现碎片化。比如,时下诸多学科都会研究分工,分工问题也值得从多个学科展开研究(政治学、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经济学、企业管理、哲学、史学、传播学、心理学、统计学等),但如果仅依学科规范(而且多是下面的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规范)展开,恐怕就会使分工本身碎片化,进而不可能形成关于分工的整体的把握与判断。尽管如此,不同学科的研究者很容易想当然地认定自己得出的研究结论就是对分工的整体把握与判断,但实际上这无异于盲人摸象。可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保持一种整体感至关重要,时下学科的过度细化倾向总是意味着对整体性的消解以及对宏观研究的拒斥,并且这种碎片化倾向实际上还在不断加剧。

二是虚假化。如果出现学科细化与社会事实相疏离的情形,那么,越是服从于学科的需要,就越有可能脱离社会事实,越容易导致研究变形走样,导致研究的虚假化。近年来坊间流行这样一种观点:学科越是细分,规范性就越强,便会确保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准及其真实性。这种想法之所以有较大的市场,因为它针对的正是之前存在的某种宏大叙事必建构于宏大学科的惯常作法。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基于过于细分的学科所建立起来的微观研究及其实证化路数,有可能更加远离真实的研究对象。因为学科大小与研究成果并不具有必然联系。学科大并不意味着研究成果不真,学科小也并不意味着研究成果一定会真。大体说来,对有些问题而言,学科细化或有益于使问题细化,也会有益于研究,但对大多数问题而言,学科细化未必意味着使问题细化,循着细化的学科研究反倒使问题本身失真,并不值得倡导。研究的真实性并不必然取决于细化程度,而是取决于研究的水准及其直言程度。当然,学科细化还容易加剧学术研究的形式化,形式化的东西多起来,成果的真实性就显得可疑。

三是内卷化。学科的过度细化及其庞杂,使得人们逐渐回归到自己的学科领域,远离社会实践,且不断巩固学科壁垒使学科固化。学院化也可以看成内卷化的表现,因为学院化本身正是自觉远离生活现实,并据守及收缩学科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甚至于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所强调的职业意识,也可能遮盖实质上的内卷化倾向。因为种种原因,学者们已经习惯于并乐于待在自己的小学科中,放任学科壁垒扩大,而无意于突破学科藩篱。长期以来,人文社会学科特别是人文学科养成了一种学科惰性,除非必须做出应急式或主动的突破,一般情况下人文学科更愿意并习惯于待在某一固定的学科范式中。事实上,内卷化还指因习惯于学科而无视外部世界的变化,从而产生的惰性,表现为对外部世界漠然处之,甚至于抵制外部世界的干预。从很大程度上说,人文学者承认内卷化是需要勇气的。最近这些年来,因时代及代际境遇等方面的原因,内卷化倾向在一些年轻的人文社科工作者那里总体上呈加剧之势,价值观及其生活方式上的宅化倾向,很容易导致一些年轻同行疏离社会现实。而画地为牢、自得其乐的小学科经营模式,实际上又会巩固这种内卷化倾向。

如何改变这样一种人文社会学科的琐细庞杂且不利于学术研究的局面?目前有关方面已经开始注意与重视这一问题,并正在采取一些举措,如强调学科以及学位点创立或增设的规范与科学,尊重学科发展的市场规律并发挥市场调节功能;重视基础学科及成熟学科的支撑效应;注重新兴学科设计的学科关联性,避免学科建设的“摊大饼”或“土围子化”;将科学学科的研究生培养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区分开来;拓展科学学位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科学学位研究生的知识视野及实践能力的培养;做实通识教育,避免年轻研究者在专业上过早狭窄化,鼓励人文社会科学开展跨学科及交叉学科研究,消除不应有的学科樊篱与壁垒;等等。以上这些都是具有肯定意义并可以期待产生良好效应的举措。

我们提出问题也希望人们关注问题的严峻性。但认识到问题的严峻性并不意味着必然要采取一种激进的改革措施。学科的过度细分及学科体系的庞杂倾向,既涉及科层化及合理化(在这一方面,回到古典时代已经成为幻想),也涉及经年形成的惯性及不断增加的利益因素,恰恰不宜施行激进式的改革。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在不改变人们价值观的前提下,在制度安排及组织措施上做文章,引导总是比教导容易。比如,时下从科研规划、人才项目、刊物栏目设计及相关资源安排上进行改革,就有利于从资源安排上破除学科壁垒,克服学科过度细化带来的弊端,也有益于积极引导形成高质量学术研究的风尚。

一方面是学科的规范性建设,另一方面则是对学科的应有超越,如何做到不顾此失彼,的确是一项难题。本文的分析绝不是要否定学科建设的意义。显然,人文社会科学还是要强调学科性的,对于很多研究而言,学科的规模以及细化都是十分必要的。如果没有学科的规范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就容易走入歧途,出现种种“野狐禅”。极端些说,即使“土围子”化的学科产品也比空疏无当的所谓成果要好,前者毕竟是规范的产物。消除学科樊篱,显然不是不要学科。因而,在强调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研究时,也应防止出现以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否定学科的倾向。几十年下来,我们的学科积累谈不上厚实,更不能做太多折腾。无论如何,我们从学术研究的消极影响方面关注当下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过度细化及体系庞杂倾向,也是意在进一步推进学科的良性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