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财经资讯 » 卓郎智能披露股份回购进展,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维权
卓郎智能披露股份回购进展,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9月3日,卓郎智能发布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卓郎智能董事长潘雪平为践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2024年7月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股份回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卓郎智能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8号)。

经查明,卓郎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卓郎智能2019年至2021年存在非经营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的情形;二、卓郎智能2021年和2022年存在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应收账款未如实披露的情形。

新疆证监局认为,本案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新疆证监局调查工作,卓郎智能关联方占用资金已在发生年度予以归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一、对卓郎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潘雪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8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20万元罚款;三、对曾正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四、对张月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28日期间买入,并且在7月28日收盘时持有卓郎智能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卓郎智能参与招投标项目1102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条,专利信息30条。$卓郎智能(60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