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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因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被罚35万元

小财蜂AI快讯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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