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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抵质押权利未落实被罚30万元

小财蜂AI快讯8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抵质押权利未落实,贵州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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