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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用于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等被罚25万元

小财蜂AI快讯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虚列费用,用于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虚列费用用于营销活动,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责令改正,罚款25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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