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记者徐鹏航、彭韵佳)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13日公开发布《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明确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根据通知,新增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和强直性脊柱炎。
此前,国家医保局已于2021年在全面实现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4年8月底,全国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到6.90万家,实现每个县都有一家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累计惠及891.88万人次,减少群众垫付90.78亿元。
“为满足群众对更加便捷的异地就医结算需求,我们与财政部积极研究,决定将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从5种增加到10种。”该负责人说。
通知要求各地优先选取诊疗水平高、管理规范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并且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门诊慢特病扩围病种相关系统改造和联调测试工作。据悉,2024年12月底前,国家将组织所有统筹地区统一上线门诊慢特病扩围病种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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